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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依法对“铁笼沉湖”案首犯胡方权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6-12-13 16:52:06 星期二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2016年12月13日上午,骇人听闻的“铁笼沉湖”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湖”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胡方权长期从事高利贷等勾当,和被害人张老板有经济上的纠纷。2012年6月10日晚上7点半,以胡方权为首的一帮人约了张老板在杭州一大酒店内谈判。谈判没有达到一致,胡方权一伙绑架了张老板,并打电话向其家人索要5000万赎金。

    此后的80天,张老板被非法拘禁在温州市永嘉县和丽水市青田县多地。期间,张老板的家人汇去620万。但是胡方权一伙人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在同年8月31日下了毒手,把张老板关进60cm*70cm*70cm的铁笼子里运往丽水市青田县滩坑水库,次日推入了冰冷的水库中。

    此后胡方权流窜各地包括柬埔寨、来马西亚和香港等,终于在2013年2月27日,在曼谷一家宾馆被抓获。公安干警于2015年1月6日成功将被害人尸体及铁笼打捞出水面,锁定了该故意杀人案的关键证据。

    2015年3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方权等九被告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胡方权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详细案情和庭审过程可见本网之前的报道:

    《勒索5000万、铁笼囚人扔水底 这起命案情节如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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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笼沉尸案宣判 主犯被判死刑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叶海涵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