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方权
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铁笼沉尸”案,这起案件颇受关注,其犯罪手段之残忍,打捞过程之艰巨,都可以在中国案件史里写下一笔。
简单说,就是一伙人将内蒙古商人张宏绑架、拘禁,并勒索钱财。后来,他们将张宏装入一个铁笼子内,并用手铐铐住,然后将笼子推进了深愈百米的水中……
详细的案情及打捞经过可见本网之前的报道:《勒索5000万、铁笼囚人扔水底 这起命案情节如大片》
60×70×70的铁笼子 他在里面呆了两年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现场展示了被打捞出的铁笼,经过28个月的浸泡,已锈迹斑斑。在打捞时,作业人员拍摄了影像,在今天的庭审上作为证据播放。
这个铁笼是从上面开口的,直到被打捞到时,依然被牢牢锁住,那是一个环形的自行车链锁。
80后的小弟首先认罪 讲述了“铁笼沉尸”的经过
今天的法庭上,共站了9名被告,其中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三人被指控故意杀人罪,也就是实施了推铁笼下水的行为。另外五人被指控非法拘禁罪,他们负责在张宏被关押期间轮流看守。
在法庭上,被告们对非法拘禁罪都没有异议,但对铁笼沉尸那段,胡方权三人各有说辞。起初,他们都咬紧牙关不认罪,但随着今年1月份张宏尸体被打捞出来,为证据链补充上了重要一环,面对此,三人的心理防线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松动。
53岁的胡方权是这伙人的老大,长期从事蛇头、高利贷等勾当,其中不乏一些“黑色”手段,有过多次犯罪记录。这次就是他和张宏有经济上的纠纷,所以带人把张宏绑到温州、丽水并拘禁。在今天的庭审中,他与之前一样坚持称:他们在半路上,就把张宏给放了。
张崇宣的版本是这样的:三人开车到了桥上,然后他只是用手掀了一下遮住铁笼的雨布,但因为天黑,他什么都没看到,也什么都没听到,后来他什么都没做,铁笼就没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980年出生的金朝国则当庭更改了以前的供述,他说在尸体没找到时,他抱有侥幸心理,所以说了谎话,今天他愿意认罪。
据金朝国描述:当天他们两辆车出发,张崇宣开一辆英菲尼迪在前,他和胡方权开一辆尼桑皮卡在后(之前他们的奥迪Q7爆胎,所以换成了皮卡)。到了滩坑水库后,三人都上了皮卡,金朝国开车,胡方权坐后面,张崇宣坐副驾驶。
随后他们来到了北山大桥,行至2/3时,胡方权示意掉头,于是金朝国把车开到了桥中间停下。三人下车,然后把铁笼抬到了桥栏杆上,金朝国说,他这时已经隐约知道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这时恰好车辆溜坡,他赶忙去刹车,刚刚刹好,就听噗通一声巨响,回头一看,铁笼已不见了。
律师辩称死因不明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故意杀人
胡方权的家人聘请了两名律师做辩护,其中包括了从北京请来的我国著名刑辩专家许兰亭。
在对张宏的尸体的检验中,由于水下浸泡时间太久,所以法医只能排除了一些死亡原因,没并不能认定具体的死亡原因,所以给出了“死因不明”的结论。辩方律师抓住这一点,认为既然死因不明,便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胡方权故意杀人。
另外辩护律师还表示,胡方权的杀人动机也存疑,因为死者张宏欠胡方权大量债务,人死了还怎么还钱呢?
而金朝国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长期以来金朝国都是听命于胡方权和张崇宣,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属于一个从属的地位,情节较轻。
检察机关则表示,张宏沉尸的水库,不仅水深,而且淹没有村庄和很多废物,声学探测和光学探测均无法顺利实施,给寻找尸体造成了很大困难,这显然是胡方权有意为之,精心选择了这个地点,避免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发现。
至于杀人动机,实际上当时张宏身边人已报案,警方也一路追查到了丽水,胡方权眼见暴露,所以杀掉张宏,这属灭口之举。
本案侦查横跨3年,经4次庭审,现已审理告一段落。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