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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案首次开庭审理:别让你的“开车陋习”夺走他人生命
发布时间:2019-01-11 18:21:43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案庭审现场

杭州网讯 她坐在被告人的席位上,长时间低着头,手中紧紧攥着白色的纸巾,利落的短发有些许花白,一个黑色的护腰背心显得尤为突出。弯腰、站立不便是她在事故中受伤的后遗症,除了身体上的疼痛,笼罩在内心深处的阴霾更加难以驱散。

1月11日9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于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涉及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属在庭内观看审判。现场,公诉人表示,“陈某在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造成5人死亡,四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知道开车不能穿高跟鞋,但是不知道不能穿拖鞋。”

那是在2018年7月30日19时许,杭州文二西路竞舟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经警方调查,涉案嫌疑人陈某穿拖鞋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行经文一西路竞舟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店左侧转弯,使得左侧车轮冲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

尔后,因驾驶人操作失误,将油门当刹车连续踩踏,致使车辆在竞舟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逐步加速至约132公里/小时,最终造成5人死亡,4人轻伤,3人轻微伤。

现场,公诉人询问陈某,“你不知道穿拖鞋驾驶的危害吗?”陈某对此供认不讳,“我知道开车不能穿高跟鞋,但是不知道不能穿拖鞋”。

据了解,陈某于2000年3月1日获得驾驶证,18年的驾龄却缺乏应有的常识令人唏嘘。

“我心想,完了!”

事发前,车上除了驾驶员陈某,副驾驶的位置上还坐着她的前夫。“当时我们刚从新时代装饰城出来,准备回家吃饭。”陈某提到,她与前夫感情稳定,在路上交流不多,直到行驶到文一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竞舟路段停下来等待红绿灯。

“我在向左转弯的时候撞上了旁边的缘石,想着让速度慢一点,就用右脚踩刹车,但是速度反而越来越快,我就对他说,刹车失灵了!”

据陈某描述,“当时脑子一片空白,看到行人还避让了一下,完全掌握不了车子,心想完了!”短短十几秒,最后“砰”的一声,车子侧翻在道路上。“我就从天窗里爬出来,之后完全动不了了,只能半弯着腰找路人赶紧报警。”

2018年8月17日,陈某被刑事拘留;8月30日,陈某被警方正式逮捕。直到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是我65年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

面对审判,陈某某表示接受法院对她的判决,并多次向受害者道歉。“我没有脸面对所有的人,因为我的过失给受害人造成伤害,使他们的家属陷入悲痛,还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真的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死在那一天,也不愿遭受心里的折磨。但既然活下来了,我就应该承担责任,我诚心诚意地向他们道歉,我认罪,绝无怨言。”

据了解,陈某还委托儿子全权处理赔偿事宜,通过卖掉房子,跟亲友、同事借钱来偿还。“我跟同事朋友关系都蛮好,他们看到我这个情况,也愿意借钱给我。”据起诉书上显示,被告人陈某已对五名死者家属及其余被害人所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作出赔偿,并取得了部分被害方的谅解。 

“开车陋习”有时候是致命的

这场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从车辆开始加速到事故的发生,仅仅经历了短短的十秒。如果驾驶者可以花十秒钟在开车前换上一双适合开车的鞋子,在遇到危险时就能多一份反应速度;如果驾驶者能花十秒钟牢记左转弯的交规,就能避免车辆骑上缘石的意外;如果驾驶者能花十秒钟熟悉一下车辆紧急制动的操作,那么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就多了一份应急的保障。

或许之前你的“开车陋习”并没有危及人身安全,但只要出现了一次事故就足以致命。“希望每一个公共交通的参与者能以本案为戒,改掉那个看似无关痛痒的开车陋习,不要让下一个事故出现。”本案的公诉人讲道。

作者:记者 娄晓涵 通讯员 西法  编辑:徐洁
1月11日9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于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涉及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属在庭内观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