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动真格!杭州出租房屋将实施“旅馆式”管理
发布时间:2018-02-26 15:37:26 Mon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房客租房难、房东出租难、公安部门治安管理难一直是出租房的“老大难”问题。如何破解?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在流动人口聚居的村(社区、小区)和部位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到2018年底实现五个“100%”的目标。

具体地说,就是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达到100%。

设立“旅馆总台”

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实行常态化运作

接下来,杭州管理出租房是动真格的。

征求意见稿说,重点实施的区域包括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员工宿舍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等。

五个“100%”的目标要如何实现?杭州也有计划:将把分散的一栋栋、一间间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一个楼层、一个客房,设立“旅馆总台”,落实源头管理,精准信息采集,有效减少安全隐患。

说得再细点。杭州会建立集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悬挂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实行常态化运作。也会围绕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结合环境综合治理现状,合理确定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标准,杜绝不安全、有隐患的房子进入租赁市场。还会组建一支居住出租房屋专兼职管理队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据了解,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基本安全标准(试行)》。比如,存在最小出租单位分割搭建出租,或者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少于4平方米或者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出租的,一律不得出租居住。

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

实施租房分类管控

据了解,去年以来,临安区探索推行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机制,成立了由镇村干部、网格民警、房东代表、专职管理员等组成的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小组,根据出租房消防安全达标情况、治安状况、环境卫生、是否执行住客登记制度、是否向公安机关及时上报租客信息等10个评价标准,对出租房进行星级评定并挂牌,分别授予一星、二星、三星,并在小区橱窗集中展示。

征求意见稿说,可以借鉴临安的这个做法,针对辖区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租住人员类型、日常管理等情况,结合出租房屋环境综合治理等内容,分别确定“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出租房屋,建立出租房屋分类管控机制。

对日常管理到位、无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放心类”,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率;对新出租或者已经过整改的租房确定为“关注类”,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检查;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严管类”,发放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处罚;对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确定为“禁租类”,整合部门力量,采取顶格处罚,及时取缔查封。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