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大年初六(2月21日),正值春运返程高峰。晚上7时许,S14杭长高速杭州方向29KM+500M附近有四车追尾,好在无人员受伤。
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四大队民警王嵊奥立即赶到了事故现场,通过一番询问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原来,孙某驾驶浙B号牌小型越野客车从安徽出发去临平,途经事发地点时与王某驾驶的鲁V号牌小型轿车、陈某驾驶的浙B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三车追尾。随后,韩某驾驶的浙B号牌小型轿车又与孙某发生尾随碰撞。
当王警官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孙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一会说忘记带了,一会说丢了,并且还急于和其他几名驾驶员协商赔偿问题,想私了这起交通事故。
孙某为何想急于私了?王警官纳闷。在交谈中,王警官发现孙某并没有酒气,排除了酒驾的嫌疑。于是,王警官立即上网查询孙某的相关信息,竟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经调查,孙某早在2013年就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在暂扣期间,他仍然驾车上路行驶被查获,还是酒驾,就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本想抱着侥幸心理从老家开回临平,没想到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知道无证驾驶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所以想赶在交警到达前先私了事故,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识破了。”孙某说。
在调查清楚整个事情之后,高速交警对这起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面对孙某的不仅是事故车辆损失的赔偿,还有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后,就依法取消了驾驶资格,但有些人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认为自己不会运气这么差,不会被交警查到。殊不知这种心理在路上行驶更容易发生事故,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极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