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7月11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的函》,要求对符合条件的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每人补发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此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000元。而在过去几年,这项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此次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每人补发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是浙江关爱困难毕业生的有力举措之一。据了解,这项补贴主要是为了减轻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求职阶段的经济负担,用于补助他们制作求职简历、求职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记者从浙江省就业局了解到,从2013年起,浙江就开始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当时的对象为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是每人1000元。到了2015年,这项政策改名为“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增加了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提高到了1500元。据统计,2013-2016年,浙江共为7683名毕业生发放补贴1032万元。
今年全省2226名困难毕业生已经按照1500元的老标准领取了这项补贴。8月15日前,他们将按照每人3000元的新标准,拿到补发的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