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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自6月开始发放 你领到"清凉钱"了吗
发布时间:2017-07-08 15:35:11 Sat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出梅后的杭城酷暑难耐,很多人开始关心起了今年的高温津贴。

记者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不发放高温津贴最高罚2万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炎炎夏日,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申请认定工伤

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注意,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你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热射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不过,认定工伤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中暑(热射病)诊断证明。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