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同住一屋,醒来发现各自的手机“不翼而飞”,大门敞开,两人惊呼家中进贼,第一时间向玲珑派出所报警。
6月25日,临安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手机案,成功抓获嫌疑人,嫌疑人居然是其中一个报案人。
6月24日中午12时许,临安市公安局玲珑派出所接到陈某和汪某某的报案称,两个人放在临安市锦南街道杨岱村唐家岭101号出租房家中的一部苹果7plus手机和一部红米Pro手机, 价值8000元左右。
值班民警邱义龙接警后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据陈某回忆:“6月23日晚上,我兄弟汪某某一直在我家里玩,我们各自玩着手机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才睡觉,到了早上8点多,我哥哥出门去上班时把我们两个吵醒了。当时我想登录一下自己的QQ,我就问汪某某拿了他的手机登录玩了起来。之后我就把我的红米Pro手机和他的苹果7plus手机都放在旁边,我们就睡着了。一直睡到中午,我们醒来发现大门敞开,两只手机连同汪某某的充电宝和充电器都不见了,我们想想完了肯定家里进小偷了。”
值班民警邱义龙听了陈某叙述的整个过程看似天衣无缝,毫无破绽。但是邱义龙心里犯了嘀咕,为什么现场一点被盗的痕迹都没有?而且陈某的叙述过于详细,似乎在隐瞒些什么。
带着这些疑问,邱义龙展开对周边住户的走访调查工作。
了解到陈某,今年19岁,云南人,在临安打工,刚刚半个月前辞职不干了,天天待着哥哥家中,住在杨岱村唐家岭101号出租房。
汪某某,17岁,跟随母亲一起在节能厂里打工,住在杨岱村唐家岭305号出租房。
两人住着楼上楼下,平日关系很好,经常一起吃饭一起玩,好兄弟相称。
同时了解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隔壁的租客说陈某买了25号中午12点去南京的火车票,准备去南京上班了。
邱义龙心中的怀疑增加了一层,为何俩人的手机刚被偷就这么着急离开。
又从汪某某母亲口中得知,25号早上7点多,汪某某母亲电话联系上陈某,并且是陈某本人接听的电话。
邱义龙更加确定陈某就是嫌疑人,24号当天案件调查结束已是晚上,陈某住在郊区,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补上自己的电话卡。
通过调查发现,此时陈某已经坐上开往南京的火车。
邱义龙立即查询到陈某所乘坐火车的班次。
当天,成功在湖州火车站将陈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讯问,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陈某一直想要一部苹果7plus,无奈袋中没钱。每天看着洪某某玩着苹果7plus手机,特别羡慕嫉妒。
24日上午,陈某在玩汪某某手机的时候,发现汪某某已经熟睡,便起了歹心,将汪某某的手机关机并连同充电宝、充电器一起用自己的衣服裹好放在行李箱最里面的隔层,再用一堆杂物作为掩饰。
同时将自己的红米Pro手机也关机放在行李箱中,造成两个手机被盗的“假象”,陈某还淡定地带着汪某某到派出所报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汪某某万万没想到偷走自己手机尽然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好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