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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保公布第四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6-07-03 17:07:15 星期日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2016年5月17日,大江东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杭州伟宇运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公司北面的直沟内,场地内未建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也直接排入公司北面的直沟内。

现场执法人员在公司北面的排放口取得水样送分析,经监测,pH值6.57、化学需氧量314mg/L、氨氮4.81 mg/L。其中化学需氧量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北面直沟排污口并非其法定排污口。

因杭州伟宇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大江东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进行行政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为保障G20峰会的环境质量,这项始于5月1日市县两级全面启动的“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治水办组成6个行动组,对全市环境问题,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和杭州伟宇运输有限公司一样被查获的第四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还有:杭州清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杭州渔人涂料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案、建德市启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案、桐庐李小平废塑料粒子加工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案、杭州鹏图化纤有限公司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案、杭州海嘉布艺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案、杭州立达管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致废水外排案、杭州双马铝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案。据悉,市、县环保局已对当事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

除了查获环境违法企业外,富阳区环保局还查获一起个人非法转移固体废物案。

6月23日,富阳区春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举报车牌号码为豫N39018的货车有一车造纸废塑料拉倒富阳区春江街道,经富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车主陈某擅自从江苏省太仓拉运废塑料约40吨到富阳春江街道原昌林纸业处理,并未向江苏省环保部门提出申请,也未得到浙江省环保部门同意,擅自转移固体废物。

当事人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目前,富阳区环保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取证。

市环保局表示,所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断水断电;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连续发生污染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

接下来,市环保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保障杭州的环境质量。也欢迎市民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举报。

作者:记者 郑媛  编辑:汤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