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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租车经营权交易平台上线 交易流程这样走
发布时间:2016-04-27 17:53:26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办理程序

    一、受让人资格确认。意向受让方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或本市核发的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前往市民中心交通窗口办理资格确认手续,符合条件的,窗口出具受让人资质确认单。

    二、提交申请。1、转让方持相关转让申请材料,至杭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杭交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并提交市民中心窗口复核。通过的,由杭交所向转让方出具《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2、意向受让方持相关受让申请材料,至杭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杭交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杭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缴纳交易保证金。转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本人名义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四、发布信息。杭交所在收到转让方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及时发布经营权转让信息或受让信息,转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可以通过杭交所查阅相关信息。

    五、报价和撮合报价。转让和受让信息发布后,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通过杭交所对意向标的进行报价,杭交所提供撮合报价服务。

    六、成交并签署转让合同。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进行确认后,表示成交,该报价人为受让方,其出价为本次经营权转让的成交价。成交后,由杭交所在成交当日向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成交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至杭交所核对。核对一致的,由杭交所负责组织交易双方签署《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合同》

    七、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应在签订《转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到杭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约付清成交价款后,由杭交所出具《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凭证》。

    单独转让经营权的,还应向杭交所提交车辆处置完毕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销证明及回收证明或车辆登记证明及行驶证等。

    八、办理车辆和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1、申请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经营权和车辆一并转让的,双方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后,受让人持《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凭证》至市民中心交通窗口开具申领小客车指标联系单,后持联系单和相关材料至调控办窗口申请指标;经营权单独转让的,转让人按照《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在经营权转让前依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等规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变更使用性质或注销登记,办理相关登记(除注销登记外)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受让人持办结手续后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报废证明和相关材料至市民中心窗口开具《车辆购置审批表》后,携带相关材料至调控办窗口申请指标;2、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或注册登记业务。转让方和受让方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至车管部门相关网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或新车注册登记业务;3、办理营运证和经营权证手续。受让方按照出租汽车过户手续,持《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凭证》和相关材料至市民中心窗口办理营运证和经营权证手续。

    九、成交价款结算。办结相关手续后,转让方或受让方向杭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车辆登记证书和经营权证复印件,经确认后,杭交所结算成交价款。

    相关办理窗口地址和联系电话:

    交通窗口:解放东路18号H楼1楼交通窗口,电话:87008719;

    杭 交 所: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6楼,电话:86892327, 86892322;

    调控办窗口:解放东路18号H楼1楼小客车调控办,电话:87008625;

    车管部门相关网点:可访问杭州公安交通信息网www.hzti.com或电话:0571-96345查询相关网点。

作者:记者 胡菲菲 通讯员 孙海旭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