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杭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市各区、县(市)、管委会对所辖乡镇(街道)、管理处“无违建”创建情况进行初评、申报,经市级考评、审核,拟对全市71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命名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79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命名为“‘无违建’创建先进乡镇(街道、管理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4月25日至4月30日。广大居民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予以反映。
受理电话:8708231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347-1号(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度杭州市“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 “无违建创建先进乡镇(街道)”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