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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印发了《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大气计划》),重点开展调整能源结构、防治机动车船污染、治理工业污染、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农村废气污染、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七方面主要任务,同时也明确了G20峰会会前16项整治任务。
《大气计划》主要目标是,2016 年全省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2016年比2013年下降13%,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大气计划》明确了G20峰会前16项整治任务。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6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2016年7月底前,各设区市完成 70%以上涂装、印刷等重污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专项整治。
推进五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 区域内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的重点行业企业均须按规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进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
加快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2016年6月底前,杭州市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全面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的基础上,萧山区、余杭区、 富阳区、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完成全部 10 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杭州市率先示范,实施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厂升级改造。推进一批燃煤电厂实施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清洁化改造示范项目,启动企业自备燃煤电站清洁能源替代和清洁化改造,高标准持续推进电力上大压小。2016 年6月底前,完成7台燃煤火电机组清洁化改造。推进热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 SO2、 NOx 排放浓度分别小于 5mg/m3、35mg/m3、 50mg/m3,下同),按照《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 2015〕 371 号)加快实施。
推进五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区域内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的重点行业企业均须按规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进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
杭州市、宁波市试行,2016 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并发布实施《车用汽油(浙Ⅵ)》地方标准,加快落实车用油品升级并力争同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
区域内黄标车限行,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2016年6月底前,全省基本淘汰黄标车;建立区域黄标车信息共享机制,按统一对等原则,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区域内禁止转移登记,全省各设区市车辆实现信息联网。
开展船舶等移动源污染防治。 落实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升级,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等重点城市开始供应使用与国 IV 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 50ppm)的普通柴油。贯彻交通运输部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淘汰,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落实内河运输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油污水上岸工作。
全力推进萧山机场、宁波机场及宁波-舟山港、嘉兴港等重点机场、港口的岸电工程建设,在飞机停驶后使用外接电源,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2016年4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等核心港口同步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第一阶段措施。
积极推广绿色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出行方式转变,加快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6月底前,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数量占 80%以上。
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推进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 2016 年开始,所有新建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进行建设。2016年7月底前,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所有在用混凝土搅拌站基本达到“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
另外,《大气计划》对省内各市做出了具体整治任务。《大气计划》要求2016年杭州市淘汰燃煤锅炉600台;杭州市污染整治重点工程52家;截止2016年8月31日,杭州市淘汰黄标车500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