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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超市的商品包装上,经常会有“百年老店”、“祖传秘方”之类的话,但“百年老店”真的有一百年吗?也许你不在意,但有较真的消费者将这事抬到了法庭上。
百年姚生记的宣传语 让消费者不信服
萧山人陈先生在去年8月12日在萧山南环路的联华超市购买了由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16罐,每罐97元,共计1552元。
回家后,陈先生发现食品包装姚生记商标下有“一品江南味,百年姚生记”十个字,他想: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有百年历史吗?于是第二天,陈先生要求超市解释一下。十天之后,超市表示无法提供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百年历史的证明材料。
陈先生向萧山区市郊工商所提出书面投诉举报,市郊工商所给他的材料显示,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把“一品江南味,百年姚生记”作为商标于2012年11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截止目前未获得商标局的批准,属于未注册商标。陈先生认为:超市把关不严,致使外包装有问题的食品流入超市,涉嫌违法。
消费者告超市 索赔万元
违了什么法?陈先生搬出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中列举了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中第七项明确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所以陈先生认为“一品江南味,百年姚生记”作为未注册商标是不成立的。
除了商标法,陈先生还指出百年姚生记的宣传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中明确规定:食品标签的定义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另外,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陈先生说,“联华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应当仔细查验供应商的工商注册信息及相应的生产资质,明知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不具有百年的历史,仍然把外包装有问题的食品放在超市货架上,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先生要求超市退还自己买16罐山核桃的钱,并索赔12000元。
商家说:百年是长远的意思,不意味真有一百年历史
被告方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萧山南环路连锁店派出了代理律师“应战”,他首先表示,商标的使用有两种,一种是注册商标,一种是未注册商标,都是可以使用的。虽然没有批下来,但不可以认为是违法的。究竟是否违法,还需要商标局认定。
另外超市方表示,陈先生引用了食品安全法,但实际上并没有证明卖的山核桃有什么质量问题,即便是真夸大宣传了,也和食品安全没有关联。
但陈先生马上反击:正是因为你的宣传太假了,所以我不敢吃啊,难道非要吃坏了肚子才能来找你吗?
对于“百年”这个说法,超市方解释道:百年根据词典有长远的意思,说明企业要长久经营,不是已有百年。但陈先生显然不满意,“企业公司运作是靠积累改善的,二十年的企业和二百年的企业能一样吗?你这样说肯定对消费者有心理影响。”
法院驳回消费者请求 称“百年”宣传不至于影响消费者判断力
姚生记有没有百年?事实上是没有的,虽然在杭州这个牌子名头响亮,但实际上他不过短短十几年历史。在姚生记官网上介绍是成立于1998年,而萧山区法院查明,公司正式成立是在2000年。
对此姚生记公司的解释是:建设成为可长久发展的企业愿景永不动摇,“百年”并非具体数据上的百年,指的是长远的意思。
这个解释得到了杭州市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郊分会的认可,之前陈先生已经向其投诉过这件事,协会于2013年8月30日作出回复,认为该标识并非夸大宣传。
对于陈先生的诉请,法院也没有支持。法院表示:消费者选购食品时,一般关注食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食品成分及保质期等要素,虽然消费者对百年姚生记的标识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但不至于影响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购买判断力。
最终陈先生的所有请求都被法院驳回,还要负担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