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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要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2026-04-01 14:28:53 Wed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天(4月1日)起,《杭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形成诚信经营的行业氛围。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且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办法》中所称的经纪机构信用信息,是指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包括基本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

《办法》明确了市房产主管部门及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详细解读信用信息内容,信用信息归集、认定和异议处理,信用信息修正,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

《办法》还明确了信用评价机制,评价周期为3个月,其中基本信息计100分,正面信息计60分。负面信息根据违规行为性质、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等因素,设定不同减分分值。评价结果根据经纪机构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办法》强调,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相关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及时、准确的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作者:记者 方建飞   编辑: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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