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5日),记者在余杭区委宣传部了解到,余杭区微短剧扶持政策申报正式启动。
据了解,杭州余杭区设立全国首个2亿元微短剧发展基金,配套推出“黄金10条”财政扶持政策,吸引了200余家重点企业落户。据了解,目前各类企业和项目投资总额已超10亿元。
本次开通的政策申报涵盖了剧本创作、上线播出、主题创作、人才交流、作品出海等几个方面。如剧本创作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人才交流活动最高补助50万元,按照平台分账收入单部作品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对根据重要宣传节点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扶持倡导的规划选题创作的特别项目提供最高300万元扶持资金等。
1.鼓励剧本创作。对区内企业创作的微短剧剧本,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并播出的,给予剧本版权方30万元(横屏)、8万元(竖屏)奖励。创作反映余杭区题材、宣传提升余杭区城市形象的剧本,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
2.上线播出奖励。获得浙江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上线播出的,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70万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8万元扶持奖励;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85万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12万元扶持奖励;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100万播放量的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15万元扶持奖励。
竖屏网络微短剧正片在主要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淘宝逛逛等)上线播出,并且单一账号播放量超过1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5万元扶持奖励;单一账号播放超过2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8万元扶持奖励;单一账号播放超过3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10万元扶持奖励。同一部竖屏网络微短剧在多个平台或多个账号播放的,以播放量最高的平台或账号为准,不累计。
在浙江省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横屏网络微短剧,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线播出后,年度平台分账收入高于200万元的,按该部作品年度实际收入最高15%给予第一出品方补助,每部作品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竖屏网络微短剧正片在主要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淘宝逛逛等)上线播出,年度平台分账收入高于100万元的,按该部作品年度实际收入最高15%给予第一出品方补助,每部作品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重点创作。对根据重要宣传节点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扶持倡导的规划选题创作的特别项目,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扶持。
4.鼓励优秀作品。原创网络微短剧,经评审、论证后,根据影响力大小,评出年度优秀作品若干,给予100—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5.支持人才交流。企业组织开展面向网络微短剧产业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等的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按照活动影响力及效果给予实际活动支出最高50%的补助,单个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6.鼓励作品出海。网络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费用补助50%,单个作品最高补助第一出品方50万元。
网络微短剧在海外发行,按海外发行收入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网络微短剧版权海外交易,按剧本交易金额的最高10%给予剧本版权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富有余杭特色的网络微短剧作品在海外的发布活动,单个活动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
本次政策申报主要面向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上线播出的微短剧作品,在此后上线的作品,可在2025年根据具体通知再进行申报。余杭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政策扶持,为广大企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鼓励和引导微短剧作品持续向精品化方向发展,形成网络文艺精品化传播格局。近期,余杭区还将组织微短剧企业创作采风等系列主题活动,全力打造微短剧产业发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