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在新萧山收费站外广场进行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里,后排乘客抱着两个月大的孩子,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正当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驾驶员突然喊道:“我的车冒烟了!”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民警林群辉、王超立即采取行动。他们首先将司乘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疏散周围车辆,避免造成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随后,林群辉、王超迅速跑回警车取出灭火器,冲向起火车辆进行紧急扑救。看着火苗不断从引擎盖冒出,民警与收费站工作人员接连使用了四五瓶灭火器才勉强控制住火势。
与此同时,消防部门也接到了报警并迅速赶到现场。在消防人员和高速交警的共同努力下,自燃车辆的火势被完全扑灭。随后,自燃车辆被拖离现场,交通秩序得以迅速恢复。
经了解,驾驶员杨先生当天载着一家五口从台州出发到杭州游玩。刚下高速就遇到了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没想到没过几分钟车辆引擎盖就突然冒烟起火。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杨先生仍心有余悸:“真的吓死了,我车上还有个两个月大的小孩,幸亏被你们检查了,要是开上高架出事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是谢谢你们!”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在出行前务必对车辆安全性能等情况进行检查,且车辆要随车配备灭火器,如在行驶过程中着火,要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如果火势太猛时,切勿盲目灭火,应远离车辆,在车后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区域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