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种看似美丽的植物,却不能擅自种养,它就是罂粟,为毒品的原植物。种植违法,却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各种理由偷偷种植这种“罪恶之花”。

4月26日下午,禁毒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某街道某村一麦田中有一块较大面积的植物,外形与罂粟极为相似。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确认这些植物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锁定嫌疑人马某,并将其带至现场指认,马某当场承认这些罂粟全部都是他种植的。
通过现场清点,共有四百余株。随后民警依法将马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将罂粟全部铲除。

经查,马某,今年65岁,绍兴人,在中泰街道承包农田。据马某交代,去年春季,其在野山上发现了一些罂粟,觉得这个花比较好看,就采了一些花籽回家。后来,马某将罂粟籽洒在自己承包的一块农田里,还定期给它们施肥、拔草。
被发现时,马某的这片罂粟地株长叶茂,果实大而饱满。目前,马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4月以来,罂粟也进入花期,分局禁毒大队在我区部分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无人机搭载的超清摄像头对可疑地区进行巡查,凭借无人机灵巧、高清,覆盖死角、盲区的特点,能大大提高巡查的精确性。

通过巡查,共发现4户人家在自家院中、农田等地种植罂粟植物。锁定目标后,民警立即上门走访调查,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罚,共行政拘留3人,罚款1人。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春暖花开之时,也是罂粟盛开之季,如果发现有人种植罂粟,请您拨打举报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