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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对涉疫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2-03-25 12:23:12 Fri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连日来,全省公安民警辅警深入贯彻公安部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三能”要求,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浙江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3月份以来已依法查处多起涉疫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编造、传播涉疫谣言类

在警方查处的涉疫案件中,编造、传播涉疫谣言类违法犯罪占了多数。近期,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发现5位网民在网上发表“爱家又新增一例,织里童装城关了”“大家注意了,这个人也被传染上了”等言论,后经核查,均为不实信息,5人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日前,苍南人黄某报警称其被感染新冠肺炎,后经核实,黄某并未感染,系醉酒滋事。事后,黄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类

当前我省个别地区物流管理存在防疫漏洞,公安机关加大对相关行业督导检查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相关违法犯罪惩处力度。

3月15日下午,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区分局鞋塘派出所在开展寄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快递公司未按防疫规定落实消杀措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近日,龙港市某物流公司在车辆卸货时,未落实消杀措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3月15日,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及工作人员张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三、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类

3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在金华金东区开展防疫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两家酒店违反防疫规定举办婚宴。经查,两家酒店负责人苏某某、严某某在明知金东区政府发布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在酒店内举办婚宴,造成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苏某某、严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金华金东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同日傍晚,男子翟某驾驶面包车在海宁许村镇某“管控区”入口,不听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劝阻,无视“管控区”管控要求,驾车强行冲卡,后被执勤人员截停。翟某被海宁警方依法行政处罚。在此,浙江公安温馨提醒广大群众: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作者:通讯员陈谊 记者李建刚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