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省级节水型单位、居民小区创建申报又启动了!
前者需对照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并结合省建设厅有关要求,自查达到90分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可申报创建。
后者则为杭州市域内入住率70%以上,且对照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自查达到90分以上的小区,可申报创建。
各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确定辖区年度创建的单位、居民小区名单,对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单位、居民小区创建报告书进行初审,形成初步审查意见。申报材料经市城管局复核通过后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对通过市城管局复核的单位、居民小区进行审定,通过后授予相应单位、居民小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和“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
去年杭州市65个小区、19家单位获评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及节水型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主城区范围内的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成功可以申请上浮临时用水计划,上浮范围为用水计划的20%,上浮年限为文件批复之次月起三年内。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小区符合条件了想申报,不妨行动起来。据悉,这次受理申报分两批,截止日期分别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