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毒品,不少人、不少家庭都对它深恶痛绝,浙江也一直坚定地走在打击毒品的路上。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2020年,浙江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091件,与2019年的4309件相比,案件数量出现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大幅度下降。
据悉,2020年浙江法院共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3729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893人,重刑率23.9%,明显高于其他犯罪;在毒品犯罪中,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有206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5.5%,远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30%的非监禁刑适用率。
从地区分布看,毒品犯罪仍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和流动人口较为多的地区。最多的是温州490件,其次是宁波371件,杭州、台州案件数量均在200件以上,除此之外,绍兴、湖州、嘉兴的案件数量均在170件以下,衢州、舟山、丽水案件数量均在75件以下。
从犯罪方式看,仍集中在贩运毒品和容留吸毒这两大类犯罪。浙江省以输入消费型毒品犯罪为主,贩运毒品与容留吸毒具有明显的关联性,这两个重要指标双双下降,表明浙江省禁毒工作已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从毒品种类看,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片剂)、海洛因占主导地位,但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047种,其中约450种是近5年新出现的种类。中国已累计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317种。
从交易方式看,线下毒品交易与网络毒品交易相互交织。浙江省毒品犯罪仍然以传统的线下交易为主,但随着对毒品犯罪持续有力的打击,通过传统方法贩运毒品进入浙江省越来越难,近年来网络贩毒案件有所增加,是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变化。
从犯罪主体看,集中在25岁以上至60岁以下。25岁以上至60岁以下共计3275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87.8%。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的有22人,与上年的32人相比,减少10人,总体比例不高,反映出浙江省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成效持续显现。
从职业情况看,无业人员在毒品犯罪中仍占据主要地位。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针对当年全省毒品犯罪形势,浙江法院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省高院将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吸毒,利用病残、哺乳期及怀孕从事贩毒的犯罪和因吸毒、贩毒引发的杀人、抢劫、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等涉毒次生恶性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