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杭召开全省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部署开展全省平台企业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工作。
指出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平台企业提出全面自查、限期整改的严格要求,并要求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细致开展评估督导,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全省310家平台企业及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平台经济作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对推动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年增长率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15%,在全国保持领先。目前,全省共有网络交易平台310个,网店数量超过900万家,年交易额超8万亿元,网店数量、网络商品交易额分别占全国的近50%和70%,2020年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0万个。
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培育了一批全国知名直播电商运营机构,一批省外知名平台也纷纷扎根浙江。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超60亿美元,增长超40%,居全国首位。
但一些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等涉嫌垄断行为;利用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公平竞争;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网络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影响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对平台企业自查整改提出了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平台全覆盖,全省310家平台企业都纳入本次自查范围;内容全覆盖,各平台企业依照《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知识产权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未依法履行平台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十四个方面116项整改事项开展自查整改。
要求平台企业从交易规则、入驻审核、信息公示、经营行为、支付渠道、物流快递到售后服务等全链条各个环节,多层面、多角度查找梳理问题,力求无盲区无遗漏,切实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