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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明确了
发布时间:2020-09-22 17:32:09 Tue  来源:杭州网

9月19日,国家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第三项: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计算公式如下: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计薪天数×300%

以一个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

他的日加班工资基数是5000元/月,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229.9元/日。

若该职工10月1-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每天不低于689.7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即:5000元/21.75×3=689.7元。

若该职工10月5-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资的标准计发2倍工资,每天不低于459.8元标准支付加班费。即:5000元/21.75×2=459.8元/天。

遇到劳动纠纷怎么办?

劳动法对于加班有专门规定,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与工会或员工协商。

如涉及用人单位违法用工、遇有劳动纠纷,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12345电话咨询、投诉,也可通过“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无欠薪杭州”专栏反映。

作者:记者 钟一菲  编辑:徐洁
9月19日,国家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