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凌晨5时10分许,余杭公安东湖派出所接到黄女士(化名)报警,称在东湖街道某酒店附近的停车场上,其朋友被人打了。随后,6时10分许,余杭公安交警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涉嫌醉酒驾车。凑巧的是,两起报警的地点竟然相同。
东湖所民警最先到达现场,只见一男一女正吵的面红耳赤,现场火药味十足。见状,民警立即将二人分开。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他打我!”
“你认识他吗?”
“他......是我前夫”
此时,一旁的报警人黄女士告诉民警,其和金某是小姐妹,打人的则是金某的前夫蔡某。当天两人偶遇,因为琐事争吵,蔡某挥拳打了金某。一听此话,蔡某情绪又激动起来,咬牙切齿地说:“警察同志,我也要举报,她酒后驾车!”
一看事情没那么简单,民警便将二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联系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对金某涉嫌酒驾一事进行核查。
经了解,金某,31岁;蔡某,41岁,山西人,两人于2019年年底离婚。8月10日晚,金某约上黄女士等好姐妹共七八人一起在东湖街道某饭店聚餐,金某喝了小半瓶红酒。晚饭结束,几人叫来代驾来到某酒店的KTV唱歌,期间,兴致高昂的金某,又喝了三瓶啤酒。到了8月11日1时许,金某和跟小姐妹一起到KTV楼下吃夜宵。
夜宵结束,金某和黄女士等人来到停车场准备回家,本打算叫代驾回去,却在自己的车旁发现了前夫蔡某。
说来也巧,8月11日凌晨,蔡某也在该酒店停车场,发现前妻金某的车子后,本想着与其好好谈谈看看双方能否有复合的机会,结果看到金某一直在打电话,等的久了,蔡某便不耐烦起来,上前质问金某与谁通话。金某觉得两人既然已经离婚,感情破裂,便没去理睬蔡某,启动车子,将车子往后倒了倒,开出了停车位。
蔡某见复合无望,立即跑上前,一边拉扯金某,一边扬言举报其酒后驾车。代驾迟迟不来,自己又意识到酒后驾驶属于违法,于是金某重新将车子开进了停车位。
此时,蔡某仍旧不依不饶地上前质问,情急之下,金某下车打了蔡某一耳光,同时嘴里数落着,而蔡某也怒气上头,一拳挥向金某,顿时,两人在停车场吵得不可开交。
经鉴定,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7mg/100ml,根据规定,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蔡某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余杭区公安东湖派出所带回所内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