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房子我看看,我想租”。
参观了一圈之后,缪某表示十分满意,当下决定租下位于双浦镇老沙村的一件民房。
谈好价格后,缪某和房东相谈甚欢,还聊起家常,房东还一度要留眼前这位“准租客”吃便饭。缪某与房东约好次日上午来签合同付钱,下午就搬来。
随后,缪某手机响起,他接起了电话:“啊?你在哪修车呢?哎呀我今天出来的着急,身上也没带现金呀!那好吧,你等等,我问问看看……”缪某说到。
缪某挂下电话便向在一边的房东求助,因自己朋友车子临时出了毛病,就在附近的某修理店,身上没带钱,问他借一下,可他身上也没现金。缪某不好意思的问房东能否借2000现金,明天交房租时一并带来。看眼前男子诚心租房,又是双浦本地小江村人,还给自己留了电话。房东立马表示可以,当场拿出2000元借给了缪某。
第二天,房东等了一天也不见人来还钱,电话不接,去小江村村委核实得知并没这号人,于是报警。
接到报警,双浦派出所民警立即想起了6月份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话术如出一撤,也同样是诈骗了2000元现金,由于当时嫌疑人缪某主动向被害人交还了现金,被害人没有继续追究。
这一次,民警联系上了缪某妻子,希望他能主动投案。在妻子劝说下缪某主动来动双浦派出所投案。
西湖警方对缪某处于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