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浙江省电影局发布通知称,鉴于浙江省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全省电影院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此外,浙江省电影局也将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电影消费券,补贴群众观影购票。电影消费券的具体发放形式,将于近日公布。
浙江省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我省电影院复业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我省电影院复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影主管部门,各院线、影管公司、影院:
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国影发【2020】1号)要求,鉴于我省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全省电影院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现就有序推进我省电影院复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分区分级原则。
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一旦从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相应县(市、区)从紧落实防控措施,要求电影院立即暂停营业。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
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对复业电影院加强指导和巡查,密切关注电影院疫情防控及复业经营情况。
三、精准科学落实防控措施。
各地电影主管部门、院线、电影院要把防疫安全放在第一位。院线、电影院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以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做到常态防控到位、预约限流到位、排片间隔到位、人员排查到位、环境消毒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做好动态跟踪服务。
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可协调财政、社保、税收、金融等部门,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落实,有条件可以配合推出电影消费券活动;精准掌握电影院复业遇到的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丰富放映市场,开展专项服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复业指导和法律援助。
各地要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遇到情况及时上报。
浙江省电影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