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楼上姑娘聚会,楼下大伯险遭秧,一准就是噪音扰民,如果是这样,今天这条新闻还真就没必要出啦。
那到底奇在哪里呢?
开门见山说吧!楼上姑娘摔了一跤,楼下王大伯家的吊灯被震碎了……
王大伯上楼理论却被认为无理取闹,双方争执不下,王大伯只好报警请来民警评理解决。
5月11日11时44分许,余杭公安崇贤派出所接到崇贤街道前村社区某公寓王大伯的报警电话,王大伯称楼上住户发出一声巨响后将家里的吊灯震碎了,和对方理论无果,想请民警前往评评理。
接警后,民警很快赶到王大伯家中,楼上的姑娘正好也在。原来,当天中午王大伯在家吃饭后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听到楼上“咚”的一声巨响,随后立即有几块吊灯玻璃碎片从头上掉下里,险些将王大伯划伤。
王大伯称前些天,楼上经常在自己休息的时候发出电钻作业的声音,很是苦恼,中午又把吊灯震碎,还差点砸到自己,这次无论如何必须要给自己一个说法。
楼上住户黄女士称,今天约了两个小姐们过来玩,其中一位比较胖的姐妹由于走路不小心被绊倒,重重地摔了一跤,确实产生了较大动静,但对于王大伯说自己在楼上使用电钻作业的说法表示否认。黄女士称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电钻,但前段时间自己也经常听到小区内电钻作业发出的较大声响。
民警了解事情原委后,认为黄女士朋友属于无心之失,但确实导致王大伯家吊灯碎片掉落,建议黄女士与王大伯协商赔偿部分费用,黄女士表示同意。
王大伯得知前段时间电钻作业产生的噪音不是黄女士所为,今日中午也属意外之失,当场表示不需要黄女士赔偿。王大伯称,自己并不是要黄女士赔偿,主要是想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竟然误会都解开了,事情也就圆满解决了。
临走前,民警告诉王大伯,如果下次在出现电钻作业的声响,及时和小区物业反映情况,同时也告诫黄女士平时尽量不要发出太大声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