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四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举行。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5月7日,浙江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5月7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18例、出院1217例、死亡1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0例、出院50例。浙江省于5月4日再次实现所有确诊病例清零。5月7日,浙江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7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2例(其中境外输入27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8210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200人。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广胜通报关于近期在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
一、狠抓健康检测和主动排查。
为切实防范无症状感染者风险,我省对各级疾控机构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各级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免费开展核酸和抗体检测,对近期来自武汉市以及来自湖北省的所有师生和重点行业人员免费开展核酸和抗体检测。结合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措施,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住院前开展核酸和抗体检测。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对员工开展必要的健康检测,进一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鉴于前段时间国内个别地方又出现聚集性疫情,甚至发生医院交叉感染,根据国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精准防控的总体要求,我省于4月24日作出规定,对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的人员,需提供到达我省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等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就近到各地综合服务点接受检测。4月29日台州市仙居县发现来自深圳市的无症状感染者1例,5月1日绍兴市越城区发现来自广州市的新冠肺炎复阳患者1例。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出现由外地输入的个案应属正常现象,不会影响我省加强与相关城市紧密型的合作与交流。对重点地区人员来浙就业就学及短期商务、旅游等活动,我省一如既往表示欢迎。对所涉重点地区名单,我省将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变化作动态调整。
二、进一步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为加强对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我省逐一落实联系人机制。对在省外第一入境点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后将“点对点”专程接回,确保返途及后续风险受控。
作为东部沿海省份,浙江不仅要守好航空、海港等口岸,还必须守牢漫长的海岸线,确保“海上大门”无疏漏。我省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入境“净海”专项行动,加强集中巡航和区域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船只,严惩海上偷渡等犯罪行为。自4月中旬“净海”行动以来,全省查获63名非法入境人员,其中海上非法入境8人。统筹海上疫情防控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落实沿海属地责任,完善专项处置机制,实现中国籍船员“应换尽换、应上尽上”。
我省还坚持和完善“健康码”管理机制,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对入境人员精准防控。截至5月7日24时,全省有5.7万人拥有“健康码”(国际版),橙码率为31.77%,比普通“健康码”红码率高31.7个百分点,从中可反映“健康码”对外防输入起到的“守闸”作用。
三、努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疫情对当前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我省有信心战胜危机,延续3月份以来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在4月下旬,全省所有设区市已顺利召开“两会”,进一步明确全年发展目标任务,这是浙江统筹“两战”、率先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标志。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六稳”“六保”部署,以月度和季度确定性工作来对冲年度的不确定性,打好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组合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大浙商创造性,以稳企业稳住经济基本盘,努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夺取经济高分报表。
将稳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我省就业形势总体是好的,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调查失业率4.7%,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但必须高度重视就业结构性矛盾,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往年,外贸企业裁员数量增加,服务业带动就业能力下降。我省新近出台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并加快落实社保费返还政策;对创业和灵活就业制订扶持措施。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明确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要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今年将新开发1万个基层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并确保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时,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动态清零。
民生兜底保障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支撑,也事关社会稳定。我省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抚恤补助等标准,今年全省低保最低标准要达到年人均8000元以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凡符合条件都要纳入低保范围。一季度全省CPI上涨4.2%。针对物价上涨导致的生活成本上升问题,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做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应保尽保,并努力将民生保障的痛点转化为撬动发展的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