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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两小伙一年27次交通事故专撞变道车
发布时间:2017-06-05 11:43:11 Mon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去年6月18日下午,陈先生开着他的别克车在文一路准备上高架时,向左变道时,突然一辆黑色现代车撞了上来,现代车头右侧撞到了别克车尾左侧。后来交警认定,因为陈先生变道、压线,负全责,现代车无责。陈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给对方的定损车1100元,于是陈先生就付给了现代车主。

    这本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在核查时,发现现代车主赵某及其名下的另一辆面包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在该保险公司有多次理赔记录,而且都是因变道发生的事故,怀疑有骗保的可能,遂于去年11月8日报警。

    经公安侦查,11月9日,将赵某抓获。赵某供认了通过制造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的事实。

    工作辛苦又钱少 老乡提议骗保获利

    赵某29岁,浙江本地人,2015年10月份的时候,在老家买了辆面包车,给当地饭店送货,没做多久,他就觉得赚钱不多,想出去多赚点钱。

    于是,他就到了杭州工地上打工,后来,老乡郑某也和他一起打工。

    才做了大半个月,郑某就觉得累,就向赵某提出一个来钱快的办法——当有车在他们车前面变道时,他们就故意不减速或加速开车撞上去,因为对方变道造成的事故,对方是全责,就可以向对方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骗取车辆事故保险金。

    赵某一听这主意可行,于是就同意了。

    刚开始,他们先用赵某的面包车,两人在一起轮流开车故意制造事故,后来,赵某又另买了辆车,郑某也买了辆车。两个人开始单独开车制造事故,偶尔也会一起行动。

    利用理赔金修理差价谋利 骗取保金近五万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定损,给他们的钱需要用来修车,那么他们怎么赚钱呢?

    因为保险公司定损,是按照4S店的标准来定的,理赔费用较为宽裕,而他们根本不去4S店修车,而是去一些小的修车铺,或自己买来旧的部件自己动手修,如果车辆损坏情况不大,他们少修几处甚至直接不修,但他们还是让修车铺开足额的发票,他们就是通过理赔费和修理费的差价赚钱。

    经查,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这一年间赵某和郑某两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27次,骗取保险理赔金49993元。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已被提起公诉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赵某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为什么检察官定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不是保险诈骗罪呢?

    承办检察官解释说,此案涉及到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保险诈骗罪是身份犯,嫌疑人必须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案中赵某系利用不知情的对方向对方的保险公司骗保,赵某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构成要件。而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同时,赵某故意撞车制造事故的手段行为,亦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赵某构成了诈骗和故意毁坏财物的牵连犯,按照法律规定,应从一重处罚,故意毁坏财物10次以上,法定刑即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诈骗数额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案应从一重处理,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定性。

作者:实习生 洪明思 通讯员 西检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