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离春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大伙儿是不是已经开始在忙着购置年货了呢?但是记者提醒大家,今年的烟花爆竹就不用准备了,因为杭州要下达“禁止令”,春节期间主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月8日上午,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调整适用〈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
《决定》将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议案提出,授权杭州市人民政府调整适用《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即市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公告,决定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在春节期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调整期限为一年。
也就是说,今年春节期间,杭州主城区的范围内都将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
据了解,目前杭州施行的是2011年通过的《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按照原有《条例》,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这意味着,今后杭州主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禁止令”要从“限制燃放”,升级为“全面禁止”了。
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的管理中,除了传统习俗和安全保障因素外,还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因素。在雾霾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实在是防治大气污染的迫切需要。
记者提醒大家,按照原有《条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销售、燃放、运输、携带、托运和夹带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此外,违规燃放的个人,还将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