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每罐7.7升,售价100元多人民币,可以呼吸150次,近日,来自加拿大的空气罐头在中国热销,4天时间竟卖出了500罐。
由此可见,在雾霾日渐严重的今天,能呼吸一口清新空气已逐渐成为一种奢侈。
12月25日上午,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这意味着,今后,杭州将用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条例》明确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此外,政府应当依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保护区域和限值,建立严格保护和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城市天际线的修复和空间廊道的规划控制,逐步形成城市风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为杭城市民打造宜居环境。
《条例》还鼓励大力推行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服务业、生态工业等生态经济发展,加快淘汰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限制发展资源型行业,建立起一个持证排污、刷卡定量、动态监控、总量控制的监管体系。
其中,《条例》还特别提出,要实施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差别价格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行业采取惩罚性资源价格。
对于生态环境,《条例》要求,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城镇化建设活动应当科学合理,最大限度保留、保护包括钱塘江、运河、苕溪、西湖、千岛湖、西溪湿地在内的原有江、河、湖、溪、山、林、田、湿地等自然生态要素,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古城镇、古村落等历史遗迹,防止对自然生态要素和历史文化要素多样性的破坏。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三十一条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责任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同时,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生态体系,优化城乡立体化、智能化交通网络,鼓励低碳出行,保障与完善公共自行车和大众公交服务体系,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建立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淘汰制度,鼓励优先购买和使用低排量的绿色车辆。
民以食为天,《条例》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也写进了条款中,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可追溯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地认定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加快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
而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条例》将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信息共享和发布平台,公开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将生态和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因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应当依法公开生态文明建设信息而未公开或者弄虚作假的;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都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