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萧山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法院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今萧山法院院共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2件被告人12人,审结妨害公务罪案件62件被告人125人。137名被告人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为88人,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49人,其中适用缓刑55人,其余均为实刑。
萧山法院表示,打击抗拒执行犯罪行为惩治的重点犯罪行为为三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和非法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涉及的罪名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和非法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从上述处罪的犯罪行为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要表现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拒不申报财产。萧山法院审结的这12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其中有3名被告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拒不申报财产入刑,有9名被告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妨害公务罪则主要表现为暴力对抗法院的执行活动,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执行人逃脱,最终使得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措施无法实现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中因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有58件120人,阻碍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有4件5人。
萧山法院刑庭庭长陈新政认为,抗拒执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究其原因,一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他们采用隐瞒、转移财产甚至暴力的手段逃避、对抗执行,试图拖延执行或逃脱债务。凡此种种,实际上是侥幸作祟,过高估计了自己对抗法律的伎俩,最终都是徒劳的。
另外便是法律意识淡薄。有的被执行人因为不懂法,认为不按法院的要求如实报告财产,躲避法院的传唤、调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甚至以采取谩骂、殴打、围攻等过激的行为阻挠法院正常执行公务无关紧要。但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