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行业改革正式实施 主城九区起步价统一11元
杭州网讯 12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杭州市出租车行业改革正式实施。同时,杭州主城九区出租车起步价统一为11元。
萧山、余杭、富阳、下沙、之江出租车起步价统一至11元
12月2日下午,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发布会公布并解读了《指导意见》内容。
据悉,9月15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9月24日,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468条。最终,市改革办对《指导意见》全文的80余处文字进行了调整修改,并由原来的22条增加为23条。其中,增加的一条主要内容就是区域打通同城同价,加快推进一体化。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加快同城一体化进程。《指导意见》中规定,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等区域性出租汽车同步推进改革,实行区域打通、运价并轨。
区域打通、同城同价的工作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同步,于2015年底基本完成,最迟不超过明年4月底前完成。实施同城同价后,意味着以上区域的起步价将统一至11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献德表示,实施同城同价后,出租车运价短期内将呈现短距离有所上升、长距离基本持平的情况。而从长期看,今后出租汽车运价会兼顾短、中、长距出行方式和与市内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统筹协调,总的来说会更加趋于合理。
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出租车司机“份子钱”降低
《指导意见》中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金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按照投入资金、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有偿使用金退还后,原核定经营期限不变。
另外,杭州出租车将实行经营权有期限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每期6年。经营权期满后,上一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符合标准的车辆,经营者可以申请继续获得经营权。而本次改革完成后,新投放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转让。
同时,建立经营权退出机制,对经营期内屡次出现拒载等严重违章、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情形的车辆,依法收回经营权。
这样一来,出租车司机们的“份子钱”都将有所下降,会上举例,每一辆出租车的有偿使用金在400元至2000元不等,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后,每位司机将降低400元左右的“份子钱”。
鼓励杭州出租车行业向“互联网+”发展
传统出租车企业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而近期,杭州出租车行业出重拳,成立了两大出租车集团。伴随着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成立而来的还有官方的统一约车平台。
《指导意见》中也鼓励出租车行业向“互联网+”发展。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动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方便乘客约车,加快出台规范网络约租车政策。
同时,出租车行业也要提升服务品质,将健全行业征信体系。完善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信用记录,纳入征信平台。强化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应用,设立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定优秀驾驶员奖励制度等。
备受社会关注的“专车”将何去何从?
杭州交通局发布会上指出,去年下半年开始,互联网“专车”迅猛发展,在杭州“专车”市场上主要有滴滴快的、美国优步(UBER)、神州、易到等多家平台。
互联网“专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专车”也存在责任主体不清、乘客安全和信息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因此,传统出租车需要在新形势下审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加快改革步伐,互联网“专车”也需要建立法规制度约束,规范健康发展。
杭州市对互联网“专车”的规范将会坚持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充分发挥网约车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将侧重于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杭州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杭州也将适时启动网络预约车的改革。
下一页: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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