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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爆棚惹祸 驾校学员的他无证上路了
发布时间:2018-03-06 15:42:27 Tue  来源:杭州网

3月5日上午,临安一90后男子徐某护妻心切,担心省道崎岖,妻子车技不行无法掌握,自信的他抢过方向盘开车上路被临安交警查处。

但事实是,胆大的徐某还只是一名驾校学员。

当天上午9时35分许,临安交警昌化中队民警杨旭东带队在龙岗卡点设卡检查,徐某驾驶一辆白色长安牌小型汽车,载着妻子缓缓地向卡点驶来。

在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徐某半天掏不出驾驶证,经查发现,徐某还在驾校学车阶段,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了解,徐某今年25岁,临安本地人,目前是一驾校学员,尚未获得驾驶证。

他觉得省道崎岖难开,担心妻子驾驶水平不够,就自信满满的接过方向盘,把自己还是驾校学员的事抛之脑后,从岛石到龙岗无证驾驶了20多公里路,完全没有考虑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给自身及他人带来了多么严重的安全隐患。

徐某表示,遇到民警检查时,自己完全慌了神,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对自己的糊涂行为非常后悔,所幸民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无独有偶,驾校学员郑某因为刚刚学车一时技痒,不顾他人和自己的安危,还未取得驾驶证就在车辆川流不息的昌文线上行驶,所幸被临安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人的”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严禁无证开车上路。同时,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带齐驾驶证、行驶证,证照过期的要及时进行补办,不要心存侥幸驾车行驶。

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千万不要超员、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 符栩潇 王帅婷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