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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办法 禁止在地下建住宅学校养老机构
发布时间:2017-07-06 18:04:37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寸土寸金的杭州,将如何利用空间发展潜力?向地下要空间就是一种未来的趋势,更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7月6日,《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地下空间规划不深、利用零散、互不连通等突出问题。

《办法》分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产权登记、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共50 条。

“十二五”期间,杭州新增城市地下空间面积达2569 万平方米(市区不含富阳为2310 万立方米),占历年来地下空间开发总量的40%。基本建成“一轴三通道、一核两区”的空间结构。 地下空间开发是杭州市“十三五”期间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十三五”期间,杭州地下空间开发的目标为通过“新城成片开发、老城连通完善、地铁站点拓展”的发展模式,打造杭州“地下城”。

到2020 年,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面积达到8260 万平方米,形成“一城多轴、三主八副十一片”的城市地下空间基本骨架。

不过,现有城市地下空间互联互通不够、开发利用系统性不强、综合利用率低等问题逐渐显现。本次出台的《办法》,就明确了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方向。

即地下空间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空防灾等项目;鼓励建设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住宅、学校、幼托、养老等项目是明确禁止建设的。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杭州地下空间互连互通将更加顺畅无阻。《办法》实施后,杭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做前期规划时,就必须对互连互通、出入口位置作出具体规定,城乡规划部门在核定地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时,必须根据控规明确相邻地下建筑的连通要求;规划条件要求连通的,项目设计方案应当包括连通方案,并纳入设计方案审批;规划条件未要求连通的,相邻建设单位可以协商达成连通协议纳入审批和建设。先行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预留连通位置,后续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必须与先建的项目实施连通。

此外,为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办法》还规定了若干鼓励政策,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划拨供地、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优惠等形式提供连通通道的土地,连通通道允许适度开发使用功能,连通通道面积可以计入法定的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等。

作者:记者 李媛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