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为了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给符合条件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哪些人可以申领补贴?《办法》明确,首先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同时,要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究竟可以领到多少“红包”,是大家最关心的。记者了解到,补贴总共分3档: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补贴的标准会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具体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并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情况和证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