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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钓鱼网站的阿姨去起诉 结果她撤诉还写了检讨书
发布时间:2017-06-08 17:17:57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本人因急于解决问题向法院虚假陈述造成不良影响,现正式向被告道歉……”近日,西湖法院里收到了一份悔过书——吴女士上了钓鱼网站的当,被骗了钱,就去法院上诉,但她却动起了歪脑筋,最终撤了诉还写了检讨书。

    今年1月,河南的吴女士来到西湖法院起诉称:她在2016年12月份的三天时间里,把本来要汇款给朋友的90000元错汇到了赵先生的银行卡里,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赵先生返还不当得利90000元。

    在庭审前,法官仔细地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吴女士说:她在杭州工作时,认识了同事李某的朋友赵先生。2016年,她听说李某和赵先生要去香港旅游,打算让同事李某帮忙购置一些物品,然后按照李某说的话把90000元转到了赵先生银行卡里。但是,之后李某和赵先生不但没有帮她买东西,还一直不把钱换给她。经过她再三催促,赵先生才转给她4000元。

    可在庭审中,赵先生坚决表示不认识吴女士,他回忆说自己在杭州居住期间,曾在2016年9月遗失过身份证,发现后立即挂失、补办,在2016年10月领取了新身份证。而经了解,吴女士说的收款银行卡是在2016年11月在郑州一家银行办理的开户手续,显然用的是赵先生遗失的身份证,但赵先生一直在杭州,从来没有到这家银行办理开户手续。赵先生庭前向法院递交了视频证明当时办理该卡的确是另有其人。

    法院承办人再三询问吴女士,这90000元是吴女士分4次汇出的,为何一再没有发现汇错了账户呢?

    吴女士此时才坦言自己的谎言:她根本不认识赵先生,她之前在网络上购买实时彩,当时网站提供了该银行卡账户,要求她汇款,结果后来才发现该网站是钓鱼网站,网站已经关闭,钱也拿不回来了,于是她报了警。但是,她在了解到公安侦查比较耗时后,就想到以不当得利起诉该银行卡的所有人来碰碰运气,向陌生的赵先生要钱,但她没有想到终究还是露馅了,所以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最终,法院对吴女士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她书面具结悔过,同时向法院申请撤诉。“虽然吴女士虚假陈述妨碍了法院审理案件,但是鉴于情节较轻,法院已处罚她具结悔过,她的认错态度比较好,同时她也是受害人。”因此,法院同意她撤诉。

    法院也提醒说,赵先生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如果身份证遗失,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挂失并且补办,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而防止卷入其他纠纷。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但是想要起诉他人不当得利返还,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未通过合法依据取得了利益,且自己利益受了损失。本案中吴女士仅提供一张汇款凭证显然不足以证明对方不当得利的,要承担举证不足的后果。还有,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将根据情节对行为人作出责令具结悔过、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

作者:实习生 洪明思 通讯员 西法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