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场宣贯活动在杭州临平举行。这是《条例》正式印发后的首场全省性专题宣贯活动,标志着浙江开发区法治化建设进入全面宣贯、深入实施的新阶段。
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通过系统解读《浙江省开发区条例》,深入阐释立法精神,梳理制度创新亮点,明确贯彻落实路径,推动全省开发区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以法治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据介绍,《条例》共设六章36条,围绕开发区设立和调整、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是浙江首部专门规范开发区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全省开发区贡献了全省超五成的外贸进出口、超六成的实际使用外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七成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与此同时,管理体制、产业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也面临新挑战,《条例》通过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发展难题,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充分体现浙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功能定位、规范招商引资、创新管理机制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发区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低碳、高水平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改革开放的主平台和创新发展的示范区。
分享交流环节,多部门就开发区改革创新、产业发展、园区运营等内容分享经验,为全省开发区建设提供借鉴。下一步,全省开发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围绕全省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扎实做好“优化、规范、功能、提升”四篇文章,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扩大开放,加快打造创新浙江建设引领区和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据了解,《浙江省开发区条例》于2026年5月28日正式印发,将于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