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庐公安连续查获五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
12月26日,分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分水镇大路村一处农宅内可能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当场查获各类无证烟花爆竹300余箱。
经查,嫌疑人徐某有过多次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处罚前科。到案后,他只承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其他情况均拒不交。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取证,最终查实了徐某通过贩卖无证烟花爆竹获利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24日,横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宾馆一楼大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箱46个,约122公斤。横村派出所民警在莪山乡塘联村某居民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44箱,约399.25公斤。
12月23日,瑶琳派出所民警在瑶琳镇桃源村某居民家老房子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5箱3个,约550公斤。
12月21日,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临建高速瑶琳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瑶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9箱221个,约350公斤。
提醒: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