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综合勤务室通过公共视频巡查时发现,在杭州绕城高速往杭州方向距离萧山东300米处的第二车道内发生一起货小追尾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客车驾驶员并未意识到危险,只是打开了双闪警示灯,并未将车辆驶离现场。此时,过路车辆纷纷减速、避让,现场情况十分危险。
综合勤务室看到这一画面,立即通知就近警力前往处置。然而,就在小客车停车后的短短1分48秒内,一辆大货车从后方快速驶来,再次撞上了小客车车尾,小客车瞬间面目全非,冲向边护栏。
巡逻警力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做好预警措施,并将车辆撤离现场。
经过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的询问,民警确认了小客车驾驶员李某和大货车驾驶员奚某在事故中的过错。李某因分心驾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车辆,而奚某则在行驶过程中同样使用手机,未能及时避让前方停着的小客车。
最终,民警按程序对两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并对驾驶员在事故中的过错进行了处罚。还特别对两位驾驶员分心驾驶以及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情况下未及时撤离现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