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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鳖穿“马甲”,刑!
发布时间:2024-08-31 09:41:09 Sat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千岛湖的一湖秀水,造就了丰富的水产品资源。千岛湖出产的清水鳖,很受市场上消费者的青睐,正因为此,也吸引了不法商家的觊觎。

近日,淳安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在某生鲜电商平台发现一店铺虚假利用“千岛湖有机鳖”品牌销售甲鱼,涉嫌虚假广告。

经侦查,该店铺并非来自千岛湖本地企业经营。淳安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嫌疑人方某多次在某生鲜电商平台利用千岛湖清水鳖的名气,采购其他甲鱼冒充千岛湖本地甲鱼对外销售,严重影响千岛湖清水鳖口碑和消费者利益。

8月21日,淳安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四大队联合汾口派出所出动警力,在杭州市余杭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方某自2024年5月至8月期间,多次以营利为目的,在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购大量水产品,借助某生鲜电商平台,擅自使用淳安县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千岛湖清水鳖养殖有限公司的“千岛湖鲜活有机甲鱼”等原版宣传图片和文字,用于虚假广告宣传实施网络销售。共销售2万余单,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周锐  编辑: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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