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下单的银渐层公猫,养了8个月后却发现是只母猫,遇到这样的囧事,猫主人的退差价要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近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去年2月,小张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宠物店发布的一则银渐层宠物猫广告,通过微信联系宠物店沟通后,双方敲定小张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银渐层公猫幼崽,并支付1000元定金。而后,小张前往宠物店提猫,同时付清了1500元尾款。
8个月后,随着幼猫渐渐长大,小张便将其带到医院进行绝育手术。然而,当小张收到术前检查单时,却傻了眼——自己的宠物猫居然是一只母猫!
小张随即联系了宠物店,要求给个说法,并报销宠物猫的绝育费作为赔偿。而宠物店则表示,猫是小张亲手抱回去的,也就是说小张购买的就是一只母猫,自己无需赔偿。
自行协商不成,小张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杭州钱塘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宠物店退还公猫和母猫之间的差价1500元。
小张认为,根据宠物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广告,其出售的银渐层公猫价格为2500元,母猫为1000元,差价为1500元。
在交付宠物猫的过程中,宠物店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导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提了一只母猫。自己本可主张解除合同,但因为饲养案涉宠物猫的时间比较长,已有一定的感情,因此主张宠物店退还差价。
而宠物店则认为,小张提猫时也应自行检查猫的性别、品种、健康状况,况且小张在后续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都未对猫的性别提出过异议,其在朋友圈发布的同品种母猫系帮客人转卖,1000元的价格也是客人定价,并非表示其店内售卖的宠物猫因性别不同而有定价差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店在明知小张要购买公猫的情况下却向其交付了一只母猫,该履行不符合双方约定。小张据此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合法有据,最终酌情判决宠物店七日内退还小张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