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浙江省举行第一百一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海宁市等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问到,目前浙江多地都有散发病例,周边地区的疫情也是持续不断。全省在交通运输保障方面情况怎么样?如何确保重点物资的运送“进得来、出得去”?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嘉临表示,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给货物流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工作要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在严密防范疫情的同时,全力做好医疗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横向建立省级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会同省发改、经信、公安、商务等单位,协调解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重点物资的运输问题;纵向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信息畅通,确保物资、车辆等各项保障任务高效落实;对外建立了省际协调沟通机制,其中重点是长三角区域工作协同,与上海、江苏、安徽建立了会商机制,确保政策同步,实现省际间“通行证”互认互通,并及时解决跨省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是做好应急运力保障。为应对全省疫情防控局部管控造成的区域性企业运力紧张等问题,统筹全省运输车辆资源,储备了900余辆应急运力,一旦有突发情况或紧急运输任务,可进行全省调配。
三是建立通行保障制度。为确保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民生、医疗和生产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实行“通行证”制度,并统一了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证样式,由属地进行审核发放,保障我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出得去、回得来”,截至4月5日,共发放通行证2374张。
此外,为做好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在相应服务区内为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餐饮和防护物品等保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四是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省各市、县(市、区)都明确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驾驶员有关防控政策咨询、通行受阻、运力紧张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