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杭州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新政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及新政内容,发布2022年残疾人就业增收共富十件实事。
近日,杭州市推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出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构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工作闭环。
率先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
杭州市残联依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率先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的监测和评价,填补了行业空白。评价体系分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的构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基础、运用建议三个部分,其创新点主要在提供评价工具、助力风险预警、发挥指导作用。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2018年,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此次对其中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劳务派遣残疾人的认定进行了补充完善。杭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主要特色和内容体现在:注重鼓励用人单位更多更好地安置残疾人就业;注重破解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难题;注重促进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注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注重推进农村残疾人就业;注重实现城乡一体化等方面。
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浙残联发〔2021〕24号)要求,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率先出台《杭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特色体现在:实行资源社会化、实行市域一体化、实行驱动数智化、实行用工企业安置激励机制、实行残疾人工匠培育提升行动。
新政规定:
申报纳入承接残疾人培训项目的社会培训机构,不受其税务关系所在区、县(市)地域限制,可以接收全市户籍的残疾人报名,并为其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同样不受区、县(市)户籍限制,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承接意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比选,根据居住地、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和机构口碑等多种因素综合衡量,自由选择。
用工企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新政对参加区、县(市)级及市级职业技能(创业创新)竞赛或以训代赛的残疾人选手(项目),根据竞赛成绩奖金标准提高了66%,对参加省级比赛奖金标准提高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