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发改委了解到,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杭州市发改委现对春节留杭消费券使用期限延期安排作以下具体说明:
一、抵扣券和现金券的使用期限从2月14日延长至3月31日。(2月15日零点至2月16日24点因需技术处理暂停查询及使用消费券。2月17日零点起恢复使用,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延期情况。)
二、原定参加2月15日“元宵抽大奖”的资格要求,从“2月14日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调整为“2月14日前使用过抵扣券”。抽奖活动其他安排不变。
三、已领券但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无需进行退款退券,可回杭后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