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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这些情况不罚款不记分!杭州交警推出“优驾容错”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1-01-28 15:23:10 Thu  来源:杭州网

1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局召开“春雷行动”第二次专项打击新闻通报会,通报组织开展第二次“春雷”专项行动打击“黄牛”卖分卖分的主要情况,并推出升级版的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

据悉,此次行动是在1月22日第一次“春雷”行动基础上,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相关线索进行进一步深挖追查,并于1月2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波集中收网行动。从1月22日至27日,杭州公安机关以涉嫌“提供虚假证言”传唤违法人员53人,行政拘留19人,具结悔过30人。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记者了解到,为从源头上遏制“黄牛”买分卖分行为,杭州交警将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市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

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一是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一是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杭州交警提醒,这些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杭交宣  编辑:徐洁
1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局召开“春雷行动”第二次专项打击新闻通报会,通报组织开展第二次“春雷”专项行动打击“黄牛”卖分卖分的主要情况,并推出升级版的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