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人人期盼。但若天上掉下个锅盖,你敢想象吗?
近日,杭州市民陆女士(化名)在路上走着走着,一个锅盖从天而降,锅盖把手飞向自己.....
从天而降的“锅盖袭击”
12月13日下午1:55,长庆派出所值班民警邵杭超接到报警电话,一位女子称自己走在路上却被一个锅盖砸了头,民警邵杭超接警后,立刻前往事发地。
2:08,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位白衣女子头顶一个包,表情痛苦,眼眶红红。看来,这就是无辜受伤的陆女士了。
“我当时就在小区里的小路上走着,突然被这个锅盖打中了,痛死我了!”陆女士看到蜀黍后,拉着蜀黍委屈地说着。
地上赫然就是那个罪魁祸首——锅盖,盖子和把手也是分别静静地躺在地面上。
锅盖从何而来?快递纸箱上有电话
“这是要出人命的事情啊!”
“还好不是整个锅盖砸到!”
“这个快递纸箱上面有名字,应该就是他们家的锅盖。”
围观群众指着锅盖旁边的快递纸箱向邵警官介绍情况。
邵警官捡起纸箱,仔细观察,这个快递纸箱上面完整记录着收件人信息,收件地址就在旁边楼。邵警官立刻拨打了收件人的电话号码:
“您好,我是长庆派出所民警,您家的锅盖从楼上掉下来了,锅盖砸到路人了。”
电话另一头的楚女士(化名)也很积极回应:“应该是今天风大,从我家阳台吹下楼了,现在情况严重吗?我立马过来。”
“她头上砸了一个包,你先到长庆派出所来一趟。”事后,细心的邵警官观察到陆女士精神状态还好,只是头上有一块淤青,就带她先回到派出所稍作休息。
2点半左右,楚女士也到了长庆派出所。
经商议,楚女士决定陪着陆女士前往医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赔偿了相关费用。值班民警郑以滨也再次提醒楚女士高空坠物的危险性。
高空抛物有法可依
近年来,从高空坠落的各种物品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将于202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高空抛物问题。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