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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在富阳宣判
发布时间:2020-11-22 15:05:37 Sun  来源:杭州网

近日,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人脸识别第一案”在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正式宣判。

2019年,原告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入园,以后者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将其告上法庭。这起纠纷也被网友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

2020年11月20日下午,杭州富阳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基于年卡用户可在有效期内无限次入园畅游的实际情况,使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以达到甄别年卡用户身份、提高年卡用户入园效率的目的,该行为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要求。

同时,客户在办理年卡时,野生动物世界以店堂告示的形式告知购卡人需提供部分个人信息,未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其他规定,客户的消费知情权和对个人信息的自主决定权未受到侵害。郭兵系自行决定提供指纹等个人信息而成为年卡客户。野生动物世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其行为本身并未违反前述法律规定的原则要求。

此外,审理中未发现有证据表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对郭兵实施了欺诈行为,驳回了原告主张的欺诈问题。

作者:首席记者 王川 通讯员 袁晓琴  编辑:陈焕
​近日,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人脸识别第一案”在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