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桥下、公路隧道、涵洞等地,能随意堆放物品吗?当然不准!
近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高速一大队查处了一起在高速公路桥下偷倒渣土的违法案件,并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回马枪”式巡查
发现“凭空”出现的渣土堆
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既是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治理的重点,也是管理的难点。
日前,高速一大队杭新景二中队交通执法队员何华杰、曾健欣不定时巡查杭新景高速公路新安江特大桥桥下空间时,发现桥下“凭空”出现了约200立方的渣土。
“前几天我们刚巡查过这里,这堆渣土到底哪里来的?”曾健欣勘察现场,发现四周无人,只有一台挖机直直地“矗立”在原地。
“必须找到倒土的人,维护好桥下空间的桥梁安全和卫生整洁!”
多部门联动出奇效
一小时锁定当事人
随后,他们拍照取证,并着手调查。可四周无人,又没有对着桥下空间的探头,渣土车、卫生治理又属不同部门管理,该怎么办?
杭新景二中队中队长龚益明立即想到了美丽杭州联合整治机制,马上牵头组织美丽办、属地街道、城管等部门一起勘查现场,理清责任分工,同时借助技术手段,查找涉嫌违法的当事人。
虽几经周转,但仅用了一小时,就查到了倾倒渣土的当事人宋某,并通知其到杭新景二中队接受调查。
罚款2万元
教育引导“醍醐灌顶”
经查明,宋某是附近工地承包渣土清运的包工头,私自偷倒渣土于新安江特大桥桥下。面对执法队员出具的照片及视频证据,宋某诧异地说:“我昨天才刚刚倒的,没想到今天就被你们找到了……”
“你知不知道桥下随意倾倒大量渣土等物品,可能会导致桥墩位移,进而对公路造成危害。”执法队员曾健欣说。
“以前不清楚,没有这个意识,经过你们的讲解,我已经清楚了,我马上处理,以后也不会乱倒了。”宋某说。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当事人宋某私自偷倒渣土于高速公路桥下的行为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一规定,被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10月21日,宋某到杭新景二中队接受了处罚。
“保护理念”送上门
切勿在公路桥下堆放物品
“以前桥下空间的管理重点,一直放在提升高速公路沿线村民的意识,拉设横幅、入村入户宣传,忽视了对周围企业、工地的预警,接下来我们更要把‘保护理念’送到企业家门口,使之入脑入心!”龚益明说。
当交通执法队员再次巡查到新安江特大桥桥下空间时,当事人宋某正在清理堆土。
需要注意的是,广大市民切勿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桥下随意倾倒大量渣土等物品,可能会导致桥墩位移,对公路造成危害;在公路桥梁、涵洞堆放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对公路桥梁甚至公路上行车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