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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没转LPR的市民注意!8月25日起五大行批量转换
发布时间:2020-08-13 16:15:43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尊敬的客户,我行将于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将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批量转换……”今天(8月13日)上午,杭州市民余女士收到了银行发来的一条短信,告知8月25日起,银行将为其进行房贷利率统一转换成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大行集中发布公告,明确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范围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这下倒不用纠结了。”此前一直在纠结是否要转换LPR定价方式的她,看到这条短信后,反而松了口气。实际上,还有部分市民和余女士一样,因为各方面考虑因素,尚未办理房贷利率转换成LPR定价方式。

早在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第30号公告,就已明确进一步推动LPR运用,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公告提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LPR的利率定价方式,以“LPR+基点”形成。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该数值一旦确定,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五大行的公告,如果客户不愿意接受银行批量转换LPR定价方式的话,可在规定日期前通过手机银行、网银、客服或联系原贷款经办行等方式协商处理或撤销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

此前的7月20日,同为国有大行的交通银行也曾发布公告,明确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进行批量转换。

作者:记者 林海燕  编辑:徐洁
​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大行集中发布公告,明确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范围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