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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7月17日起,杭州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开始!
发布时间:2020-07-16 16:19:17 Thu  来源:杭州网

7月16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就业、社保业务全省集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

停机切换安排

2020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全市医保、就业、社保、行政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相关业务经办功能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

2020年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24时,暂停运行全市医保(不含医保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就业、社保、行政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对应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对外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暂停。

停机期间,上述业务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医保窗口以及合作银行窗口均暂停办理。对延时办理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社保、医保、就业、生育待遇的相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先予收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处理。

2020年7月24日18时至7月26日24时,暂停全市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办理,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端及银行、街道(乡镇)各代征单位等暂停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8月13日起,全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恢复后,部分业务的办理渠道作如下调整:

各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就业、社保(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下同)相关网上办业务,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就业、社保相关业务。

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按相应管辖地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网上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安排

为保证单位缴费人8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顺利开展,单位缴费人所属期2020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2020年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258661;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电话:87807786。

因此次信息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全省信息系统集中后的新变化

建成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财务管理,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信息系统集中。从省级层面实现人力社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由于数据集中,老百姓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只需在退休前一次归集即可。

系统切换后,提倡市民和企业进行网上业务办理,企业用户使用亲清在线便捷功能,即可完成社保、医保业务的申报,进一步实现社保、医保的业务协同,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

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停机切换期间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社保易窗智能服务平台均可咨询。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或社保易窗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也可使用微信等扫码进入社保易窗智能服务平台。

作者:通讯员 周曦 记者 钟一菲  编辑:徐洁
为做好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就业、社保业务全省集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